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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治理的理论研究与进展评述

时间:2018-12-20   来源:《建筑经济》 作者:顾强 杨卫华 戴大双
       第二种:将一个大项目提供给多个小客户。该结构中设置一个市场总监,作为代理人,充分应用自身的市场营销专业技能,将项目推广给不同的客户。由总经理负责管理大项目,根据客户的需求为项目分配资源。具体治理结构如图3。
       第三种:为多个小客户提供小项目。例如给许多小客户提供不相关的小项目时,公司跟不上经常变化的环境,因此设计一种治理结构。每一个部门都有一个客户经理作为代理人,和多个解决方案经理沟通,在每个项目中都按照后台管理系统制定的规则执行,解决方案经理组建项目团队,满足客户经理的需求。具体治理结构如图4。
       上述三种形式虽然采用相同的治理结构,但是治理主体的责权利和相互联系有所不同,实质上也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。鉴于此,可以将具有相同治理结构称为同型的项目治理,相同的责任划分称为同质的项目治理。项目治理结构设计中要尤其关注不同主体的责权利划分,因为这将决定项目治理的本质属性。
       5.未来研究展望
       结合上述综述结果,建议未来可从三个方面展开研究。
       (1)完善项目治理的理论体系。例如如何衡量和监督项目治理的效率和效果;治理结构和组织冲突之间的关系;在风险影响下,治理结构的稳健性分析;导致治理结构发生变化的因素;单一组织内部的项目治理和独立多组织之间的大项目治理;不同要素如何影响治理结构设计,特别是情境要素的影响。
       (2)对于企业的单一项目或项目群,研究项目治理对项目管理的影响,以及公司治理和项目治理的关系。例如分析不同治理结构对项目组织、计划、控制等影响;项目治理如何影响项目绩效;项目风险对治理结构的影响;如何实现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之间的衔接。
       (3)针对公共项目(例如政府投资项目、PPP项目)和企业项目(单一项目或项目群)等类型,设计具体的项目治理结构,包括识别利益相关者,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分配,信息传递和处理的机制,冲突协调和沟通机制,激励和约束机制等。(本文2012年发表于《建筑经济》)
       作者介绍:顾 强1 ,杨卫华2 ,戴大双1(1.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, 辽宁 大连 116024;2.大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, 辽宁 大连 116034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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